索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途径和方法(辽宁省盘锦市,江苏省南通市,安徽省,山东省,陕西省西安市,甘肃省部分市县)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、教材和教学方法改革(北京市,广东省深圳市)。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,推进中小学德育内容、方法和机制创新,建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体系,探索建立“阳光体育运动”的长效机制(北京市,内蒙古自治区,上海市,广西壮族自治区,甘肃省部分市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)。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、特色化发展试验,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,探索西部欠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措施和办法(北京市,天津市,黑龙江省,上海市,江苏省,陕西省,四川省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,宁夏回族自治区部分市县)。研究制定义务教育质量督导评价标准,改革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,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,探索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(北京市,天津市,上海市,安徽省,湖北省,海南省,重庆市,云南省部分市州,甘肃省,宁夏回族自治区部分市县)。
4.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,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。
建立健全政府主导、行业指导、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,创新政府、行业及社会各方分担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机制,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(天津市,辽宁省,吉林省长春市,上海市嘉定区,江苏省,江西省,河南省,湖北省,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、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,重庆市,四川省德阳市,云南省部分市州)。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,加强职业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(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,辽宁省,黑龙江省部分市,安徽省部分市县,福建省,河南省,湖南省,广西壮族自治区,海南省,陕西省,甘肃省,宁夏回族自治区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)。开展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“9+3”免费试点,改革边疆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体制,加快民族地区、经济欠发达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(广西壮族自治区,四川省,贵州省毕节地区,云南省部分市州,青海省)。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体系(内蒙古自治区)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(北京市部分区,吉林省长春市,上海市,江苏省部分市,浙江省部分市,山东省部分市,河南省商丘市,湖南省部分市,广东省广州市,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市)。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人才成长“立交桥”,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(北京市,天津市,上海市,广东省,甘肃省部分市)。
5.改革人才培养模式,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。
完善教学质量标准,探索通识教育新模式,建立开放式、立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,加强创新创业教育(安徽省,广东省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,北京大学等33所部属高校,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,赣南医学院,海南大学,西藏藏医学院,青海大学藏医学院)。设立试点学院,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(北京大学等部分高校)。实施基础学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