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2、构建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,健全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
黑龙江省
七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
33、推进高校与地方、行业、企业合作共建,探索中央高校与地方高校合作发展机制,建设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平台,构建高校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
北京市,天津市部分高校与科研院所,山西省,辽宁省,黑龙江省,江苏省,江西省,湖北省,重庆市,甘肃省部分高校,北京师范大学,北京外国语大学,华北电力大学,天津大学,江南大学,武汉理工大学,华中师范大学,中南大学,华南理工大学,重庆大学,西北农林科技大学,西安电子科技大学,北京理工大学,南京理工大学
34、发挥行业优势,完善体制机制,促进行业高等学校特色发展,培养高水平专门人才
北京科技大学,北京化工大学,北京交通大学,华北电力大学,东北林业大学,上海交通大学,中国矿业大学,河海大学,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,华中农业大学,西南财经大学,西南交通大学,长安大学,中国人民公安大学,南京森林警察学院
35、完善来华留学生培养体制机制,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
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广东省部分高校,北京外国语大学,西安电子科技大学,哈尔滨工业大学,哈尔滨工程大学,华侨大学
36、探索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模式,培养国家紧缺的国际化创新人才,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,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,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
北京市,上海市,浙江省,广东省,广西壮族自治区,云南省,北京师范大学,北京外国语大学,北京交通大学,华东理工大学,中山大学,华南理工大学,西南财经大学,西南交通大学,西北工业大学,中南民族大学,华侨大学,中国科学技术大学
37、加强内地高校与港澳知名高校合作办学,探索闽台高校教育合作交流新模式
福建省,广东省
八、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,深化办学体制改革
38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
上海市,浙江省,广东省深圳市,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
39、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的各类歧视政策,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
上海市,浙江省,广东省深圳市,云南省
40、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,探索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具体政策,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,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
上海市,浙江省,福建省,江西省,广东省深圳市,云南省,宁夏回族自治区,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
41、改革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财务、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